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藏书借阅规则
一、 中文书实行开架出借,乐谱为闭架借阅。读者须持《图书借阅证》办理外借手续,每人限借册数依读者类型见具体规定。
二、 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,可续借一次,过期一天交逾期金0.10元。对于因校方工作急需的资料,虽未满借期,图书馆有权提前收回。
三、 馆藏珍本、独本、库本书谱一律不出借,读者可在书库阅览、复印。
四、 爱护图书资料,请勿在图书上折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撕割,如有损坏、遗失等情况,照章赔偿。
五、 读者入库阅览严禁携带各种食品,除笔记本和文具外,其它物品请勿带进书库(如已携带请放指定位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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