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音像欣赏室欣赏规则
一、 入室欣赏者应做到衣冠整洁,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严禁烟火,保持安静。爱护本室各种音响音像资料、设备和一切设施。
二、 本室凭《图书借阅证》欣赏,所借资料只限在本室内欣赏。
三、 不得将与欣赏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本室,如欣赏自带资料应事先得到工作人员允许。本室一切设施均不得携出室外。
四、 欣赏过程中,应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机器,如设备出现故障,应及时通报工作人员,不得擅自处理。
五、 如将资料、设备损坏丢失,应按规定予以赔偿。
六、 本室资料一律不外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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