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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
2016-10-18  

----入馆须知

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

一、 院内读者凭本人的借阅证入馆;院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与图书馆有关部门联系后入馆。

二、 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。

三、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、用火。

四、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

五、 爱护馆内资料、设备,严禁随意折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撕割馆藏资料,严禁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依本馆规定予以罚款处理。

六、 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
七、 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
八、 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冠不整拒绝入馆。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等。

九、 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馆员按章办事。

十、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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