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
馆藏资料损坏丢失赔偿规定
一、 外文原版:
1. 1990年前版(含90年):原价×30(现价)×10倍
2. 1990—2000年版:原价×15(现价)×10倍
3. 2001年后版:原价×10倍
二、 中文版:
1. 1990年前版(含90年):原价×10(现价)×10倍
2. 1990—2000年版:原价×3(现价)×10倍
3. 2001年后版:原价×10倍
三、 视听资料按原成本价×5至10倍
四、 凡珍本、库本书谱,按上述罚款再×10倍
五、 丛书、多卷书需以整套作为赔偿单位计算
六、 复印本按成本价×5倍
七、 丢损资料均可购买相同版本的资料赔偿,每册交加工费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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